“有人在公路上滑雪,請交警部門管一管。”2月20日,西寧市湟中區(qū)公安局網安大隊接到多名網友舉報,稱一輛私家車尾部綁著一條繩子,拉著一名男子在機動車道上滑雪。
接到舉報并查實相關情況后,湟中區(qū)公安局網安大隊將案件移交至湟中區(qū)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處理。原來,男子和朋友在機動車道上另類滑雪,為博取大眾眼球,還將滑雪視頻發(fā)布至網絡平臺,被網友舉報。
湟中區(qū)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隊第一時間傳喚當事人接受調查處理。經查,駕駛員馬某與張某某、馬某某為尋找刺激,回家途中由馬某駕駛車輛,張某某用繩子系在車后滑雪,由同乘人員馬某某拍視頻并隨手發(fā)至網上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》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相關規(guī)定,公安交管部門依法對駕駛員馬某給予罰款200元、駕駛證扣除3分的行政處罰,又因前期馬某駕駛證已經累計扣除10分,故對馬某進行駕駛證超分扣留、滿分教育學習的行政處罰,對同行的張某某和馬某某給予批評教育。